牛妞 发表于 2024-4-28 09:46

《食南之徒》:躺平社畜的奋起

读完了《食南之徒》,幽幽一声长叹,开头有多欢快,结尾就有多惆怅。

亲王的拿手好戏,就是从史册中的只言片语展开联想与想象,把它补完成为一个细节丰富到不可思议的故事。本书也不例外,它从《史记·西南夷列传》中的一段话出发,赋予了主人公唐蒙生动的灵魂和过往经历,讲述了一个汉代美食侦探的故事。

如果说《长安的荔枝》中的李善德苦逼又卖力,是初级社畜;《太白金星有点烦》的李长庚圆滑世故又不乏热血,是中级社畜;那么《食南之徒》的唐蒙已经摸到了社畜的最高境界——躺平。

一露面,这个胖子就像当代躺平的年轻人一样,懒懒散散,不求上进。一听要干活儿,这疼那疼,推三阻四;一说要吃美食,立马变得眉飞色舞,活力十足。为了吃上一口,他敢把全套家伙事儿带到前线;为了躺平,他又能精准把握朝廷官员的评审尺度,既不升官又不会贬职流放。

唐蒙太聪明了,他年纪轻轻就看透了所谓“干一番大事业”的真相,选择与世无争。这么一个人,按理说就应该在小县城中混吃等死一辈子,但阴差阳错,他的聪明才智被汉使庄助看中,陪伴左右,卷入了南越国的政治漩涡之中。

我觉得本书最好看的部分,就是唐蒙遇到的各色美食。特别是进入南粤地界之后,种种描绘都叫人心痒难搔、食指大动。特别是堪称小说主角与灵魂的神奇调料“枸酱”,不但是后来一系列故事的源头,更被作者写得神乎其神。读着读着,我就打开了淘宝,想要买两瓶尝尝,可惜只搜到一种酒叫这个。

西汉时代距今已有两千多年,当时的食物跟我们现在大为不同,即使是同样的东西,名字也不一样。比如说椰子,当时就叫“胥余果”。要写出当时南粤美食的面貌,还要活色生香,让人想吃,无疑需要很多考据功夫,历史学与博物学知识俱备才可。

在美味曼妙的包裹下,是一个让人伤心的故事。波谲云诡的宫廷阴谋,一系列的谋杀案,莫名背锅遇害的厨娘,从小孤苦伶仃卖酱为生的小女孩儿,以及这背后分裂为“独派”与“统派”两拨人内斗的南越复杂形势,都让人读得揪心至极。

唐蒙相信,只有食物不会骗人,他运用自己天才的美食直觉和推理,从纷繁复杂的线索中找寻真相,挖下一个个陷阱,让坏人主动暴露,最终成为朝堂争斗的关键,风光无两。

然而,他所做的一切,也只是害了自己最在乎的人。

书中早就明言,“土人固然反汉,秦人也未见得亲汉,他们只想维持现状,居中渔利而已。”抓了明狼,还有暗狼,这样写当然曲折好看,却实在太残酷、太残忍。

一直读到尾声,我才长长吐出一口气。唐蒙亲手杀死了躺平的自己,用二十年时间凿空夜郎国,活出一个英雄的人生,仅仅是为了自己的一个承诺,为了让自己不再意难平。

----转自安迪斯晨风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5878293/

1621055185 发表于 2024-5-5 09:37

感谢楼主推荐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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