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妞 发表于 2024-4-28 14:23

何谓“归葬”?——评李华《归葬:三至六世纪士族个体安顿与家国想象》

何谓“归葬”?——评李华《归葬:三至六世纪士族个体安顿与家国想象》时下关于中国古代丧葬相关的研究,对墓葬材料利用的比较充分的,多来自考古学与美术史的学者。文献出身的历史学者,更注重的是丧葬相关的礼仪制度。这些来自不同学科的研究,共同拼贴起了中国古代丧葬的历史图景。学者李华新近出版的《归葬——三至六世纪个体安顿与家国想象》(香港三联书店,2023年1月)一书,乃根据其博士论文修订而成,是一部以六朝时期“归葬”为研究主题的著作,出版后很快吸引了笔者的注意。两晋之际,一大批北方士族追随司马睿南下,这些北方士族的故乡与祖茔都在北方,大部分时期不在南方历代政权的控制区域内,这些士族的葬地选择就成了突出的问题。本书就是围绕这些士族的葬地选择而展开的。全书共分六章。首章交代了作者的选题背景、研究方法与史料运用。第二章以琅琊王氏为例,探讨了学者关注较多的几个问题,如是否一定葬在侨置州郡、假葬还是永葬等等。第三章则讨论了另外几个南渡士族的葬地选择问题,主要是河东卫氏、太原温氏、陈郡谢氏、兰陵萧氏。第四章主要讨论了六朝时期丧葬的礼仪制度,但附带述及了六朝文献中记载归葬的几种情形。第五章讨论了“归”的象征意义。最后一章是结论。全书最具发明性的地方,大概就是作者认为六朝时期“归葬”的含义与汉代不同了:汉代指向的是故乡、祖先、郡望,对东晋(以降?)流寓士族而言,更多是新社会的身份认同。可是对于这种论断,笔者是持怀疑态度的。汉代的归葬指的是什么?相关研究以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所述最为详实清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29—135页)。杨树达在是书第二章第九节“归葬”条起首即开宗明义讲到:“死于他乡,率归葬。”意思是说汉代人死在外地的,一般都会归葬故乡。杨氏并罗列了数条材料为证。其中很多材料都明确使用到了“归葬”二字,如《后汉书》的《朱穆传》,讲到“宦者赵忠丧父,归葬安平”。同书《徐稚传》讲到“太尉黄琼卒,归葬”。由于归葬的这种信念是如此强烈,使得总有各种亲属朋友来助成其事。死者即使葬于国家赐地,其亲友仍为之寻求归葬。李华关于汉代归葬的理解与论述,与杨树达并无二致。问题的关键是李华理解的六朝时期“归葬”的情形。上已述及,在作者看来,归葬对东晋以降的流寓士族更多是一种身份认同,这种表述似嫌较为模糊。从作者的具体行文来看,她对六朝“归葬”的把握是较为混乱的。东晋的南渡士族有没有过想归葬北方先茔的愿望与打算,是学术界有争议的问题。作者以琅琊王氏为例,认为建康城北埋葬王彬家族的白石墓地,东晋刘宋时代都不在侨置临沂县的范围内,因此也就没有通过葬于侨置县而获得的归葬北方的意义。此外,学者认为的一些假葬以待北归的墓葬,如王丹虎墓,也不一定能截然判断为假葬。这些判断能否成立或可讨论,针对的都是要不要归葬北方的问题殆无疑义。可是在这一章里,作者对“归葬”的把握已经开始有点混乱了。在有的地方,作者确实讨论的是归葬问题,除了上述的要不要归葬北方的问题,还有像王兴之的归葬(37页)、王建之余刘媚子的归葬(38页)等等。可是有的地方显然讨论的却是葬地选择的问题,如此章第四节讨论不葬在建康白石的王氏成员。结合此章的标题“琅琊王氏的归途”,似乎作者思考的“归葬”核心还是葬地。这种混乱的原因可能是学术史聚焦的归葬与作者关心的归葬意指的错位。这种矛盾在第三章也可以体现。这一章讨论了几个南渡士族的归葬问题。河东卫氏与太原温氏所涉归葬的几个例子没有疑义,可是第二节讨论陈郡谢氏的例子就有点问题。陈郡谢氏的墓地在建康城南的石子罡,作者为了讨论谢安花了大量的笔墨,可是谢安就是死在建康,似乎并不属于归葬。也许作者要强调的是谢安心向东山,但最终还是葬于建康城南的家族墓地,但这毕竟不属于我们一般理解的归葬。作者在第四章第四节“文献中的‘归葬’”最为直接,她将文献记载的六朝归葬分为五种情形:一、归葬乡里,或回乡丁父母忧,三国西晋要比东晋多。二、“诏赐还葬”作为政治姿态或待遇被大量记载。三、南朝士人的薄葬遗言,常要求“还葬旧墓”,这与汉代薄葬遗言常有“不归本墓”不同。四、“归葬”是战乱中颠沛流离者的心理补偿。五、北方流寓士族后代在南朝,所言“归葬旧山”一般指南渡后的江东祖茔。从作者的这五点总结看,南渡士族建立新的祖茔,从异地归葬祖茔,与汉代归葬的具体操作并不见得有多大的不同。事实上,杨树达在上引《汉代婚丧礼俗考》(135—138页)的书里,在讲完归葬的各种情形后,还罗列了一些材料描述不属于归葬的例子,其原因或属贫困,或属路途遥远等等,结果是选择葬于仕宦之地或者京师之类。这种葬于仕宦之地与京师,都只能算葬地选择。或许可以说,那种心之所向的归属感才是作者最想讲的归葬。于是“归葬”的“归”就可以单独抽离出来讨论了。作者在第五章就具体讨论了“‘归’的象征意义”。 这一方面体现在吊唁、诔碑、墓志铭所反映的群体归属,也体现在夫妇合葬所反映的女性的归属。六朝时期隐于山水是“归”的新指向,后世士人的游赏是的这种“归”成为层累的文化记忆。也许作者想说,这就是她理解的六朝时期的归葬,选择葬在哪里就是归葬。可是这毕竟是作者自己的解释,这究竟是不是六朝时代的人们对归葬的新理解,需要材料的佐证。而实际上材料并不能帮助作者说明这一点,不论是文献材料和墓葬材料。显然,作者将“归葬”这一概念泛化了,作者理解的六朝时代的“归葬”既包括汉代原初意义的“归葬”,又指葬地选择,心灵与社会归属等等。严格来说,作者讨论的也不仅仅是士族群体。这点在第三章讨论兰陵萧氏最为明显。诚然兰陵萧氏曾经只是士族中的一员,但萧氏建立南齐与南梁两个王朝,就是帝胄之家而非仅仅是士族家庭了。事实上,作者讨论的齐梁时代萧氏在兰陵的墓葬恰恰以帝王陵墓为主。此外,笔者认为书名也有一些可以商榷的地方。书名提到的时代是“三至六世纪”,似应为四至六世纪。毕竟作者讨论的主要是东晋以后的情形,两晋之际士族的南渡是作者研究的核心起点。书名没有对地域做明确限制,如果能强调是南方中国,也许读者能对作者的讨论重点更加一目了然。“个体安顿”这个词,似乎有点较为现代。在古代中国,对死者的身后安排,当然是对某个个体进行安顿,但这从来不单纯是一种个人的事情。正如作者研究所体现的,大部分都是聚族而葬,家族的兴衰荣辱体现其中。其实作者如果不执着于“归葬”这一语词,就以“葬地选择”为着眼点,作者关心的问题仍然是可以讨论的。一个可以参考的样本,是作者引用到的室山留美子关于东魏北齐时期首都邺城汉族官僚葬地选择的研究,室山留美子通过葬地选择来讨论家族在都城的定居情况,并且明确将归葬故里与埋葬于首都区分开来。正如室山留美子所说的,邺城作为东西魏分裂后的新都城,是东魏北齐的政治中心,那些在政权上贡献甚多的士族、勋贵以及由于东西魏分裂而与故土分离的士族,逐渐将邺城作为自己的根据地。(室山留美子:《北朝时期汉族官僚在首都居住的情况:以东魏北齐官僚葬地选择为线索》,井上徹、杨振红主编:《中日学者论中国古代城市社会》,西安:三秦出版社,第117—147页)。----转自普通塔 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583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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